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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剛好到職滿六個月,也是第一次有強烈想離職的念頭,下班前狂看人事行政局事求人,

是不是越高層的人越是可以說的天馬行空,然後要你照辦,卻完全不用負責任?

難道這是傳說中的「位高權重責任輕」,那越不敢負責任的人越容易升官?!

一份招標文件改了N次,每次改的都不一樣,都有新東西冒出來...

生命就該浪費在這種地方上?還是我太傻太天真呢?

可以理解為何上個月課長提出辭呈了,唉~還是繼續倒數十個月吧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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